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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豫、鲁、冀三省交会处,辖城关镇、韩张镇、元村镇、福堪镇、张果屯镇、千口镇、谷金楼镇、杨村乡、西邵乡、寺庄乡、梁村乡、近德固乡7镇5乡,共322个村民委员会,人口59万,总面积624平方公里,城区面积3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4万亩。
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南乐于西汉初年建制,五代后唐时期改称南乐至今,是造字圣人仓颉故里,唐代天文学家僧一行的故乡。过去南乐境内有“七龙庙、八虎街、十二牌坊、八大槐”等名胜古迹。现存仓颉陵遗址,2009年被命名为“中国仓颉文化之乡”。现代南乐涌现出了外交部原副部长、国家旅游局局长韩克华,浙江省委原第一书记铁瑛,国家级著名画家端木梦锡,中央电视台著名播音员李瑞英、李梓萌、著名相声演员岳云鹏等30多名省部级干部和知名人士。
区位独特,交通便捷。两条高速(大广高速、南林高速)、两条国道(国道106、国道341)、三条省道(省道213、省道209、省道215)在县内交汇,正在建设的郑济高铁穿境而过并在南乐设立高铁站,具有四通八达、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加之地处三省交界,具有覆盖三省、经营四方的独特区位优势。
生态良好,农产丰富。南乐天蓝、地绿、水清、景美,林木覆盖率达到30%,城区绿化率达到28%;水资源丰富,境内有卫河、马颊河、徒骇河、乐西湖、昌乐湖和平邑湖;光照充足,年日照百分率为52%,年均气温13.8 摄氏度。优质小麦播种面积58万亩,优质玉米播种面积57万亩,年产粮食46万吨。建成5万亩苹果、万亩晚秋黄梨、万亩红杏、10万亩无公害蔬菜等生产基地,年产水果16万吨,蔬菜70万吨。生猪年出栏49万头,肉鸡年出栏1亿只,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64家,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发展到1613家,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6%。
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产业集聚区面积12.8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食品加工、生物制造、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目前区内共有企业103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3家,被评为全省一星产业集聚区,连续两年获得河南省“十快”产业集聚区。县城区面积扩展至32平方公里,西气东输天然气工程覆盖城区,建成日处理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100吨的垃圾处理厂各1座。
先后荣获全国无邪教创建示范县、国家级生物基材料示范基地、全国食品工业强县、粮食生产先进县、秸秆养畜十佳示范县、生猪调出大县等10余项国家级荣誉和全省畜牧强县、造林绿化模范县、食品安全示范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县、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信访工作三无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等多项省级荣誉称号。
西汉初,始置乐昌(治今南乐)县。东汉光武帝建武年间废乐昌县,其境东部属东郡东武阳县,西部属魏郡阴安县、繁阳县。三国时为魏国地,分属魏郡和阳平郡。晋,复置,更名昌乐县,县治与乐昌同垣,属魏郡,未久废止。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分魏县复置昌乐,属魏郡。北魏永安元年(528年)置昌乐郡,郡治昌乐县。东魏孝静帝天平年间(约535年)撤昌乐郡,昌乐县属魏郡。同时又分置平邑县(在今县城东北2公里处),亦属魏郡,北齐废。北周复郡,昌乐县仍为昌乐郡所辖。隋开皇初(581年),废昌乐郡,昌乐县改属魏郡。大业初(605年),废昌乐县入繁水县,属武阳郡。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平邑县,大业初省入贵乡县。唐武德五年(622年),再置昌乐县,属魏州。武德六年(623年),昌乐县治由吴村北向东南迁至谷村一带(距今南乐县城西北10公里)。唐太宗贞观十八年(644年),省繁水县入昌乐县。五代梁贞明二年(916年),晋王李存勖避其祖父李国昌讳,以“新治在旧治南”故,易名南乐县。后唐,南乐属河北道兴唐府。后晋改兴唐府为广晋府,南乐县隶属。北宋初年属河北东路大名府。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年)九月,为避河患,赦令南乐县东迁今城。宋微宗崇宁四年(1105)年,改属开德府。金时属大名府。元属中书省大名路。明属中书省大名府,后改属北平布政使司大名府。清属盛京大名府,后改属直隶大名府。中华民国2年(1913年)属直隶大名道,民国17年(1928年)属河北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1941年属冀鲁豫边区第一专署。同年,冀鲁豫边区辟设卫河县,将南(乐)大(名)公路以西划入。1946年撤卫河县,其地仍属南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乐县属平原省濮阳专区。1952年平原省撤消,南乐县划入河南省。1954年,安阳、濮阳两专区合并,改属安阳专区。1958年,新乡、安阳两专区合并,改属新乡专区。1960年,新乡、安阳分治,属安阳专区。“文化大革命”中改专区为地区,南乐仍属安阳地区。1983年9月,改属濮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