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供销社联合社,事业单位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创建于1949年8月,是青岛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青岛市人民政府领导。市供销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青岛市供销社现辖西海岸、城阳、崂山、李沧、胶州、平度、即墨、莱西8个区、市供销社,89个基层供销社,拥有大型合资企业1个(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社有全资企业1个(青岛市再生资源总公司),事业单位1个(青岛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参股企业15个。全系统干部职工总数2万余人,其中,市供销社及直属企事业单位3千余人,区、市供销社所属企业及合作经济组织1万7千余人。
全市供销社系统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突出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这一中心任务,加快推进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9年实现商品销售额178亿元,同比增长9%;利润总额1.6亿元,增长14%,保持了好发展势头。我市连续多年在全国供销总社、山东省供销社综合考核中获得一等奖。
【编制情况】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核定编制41名。设理事会主任1名(正局级),副主任3名(副局级),监事会主任1名(正局级);内设机构设正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主要职能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 (一)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改革。
- (二)参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指导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 (三)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社有企业,推进联合与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 (四)受市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经营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 (五)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完善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 (六)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
-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52号时代广场26F
- 邮编:266071
- 电话:0532-85920010
- 传真:0532-85920100
- 微信公众号 :qdcoop
- 网址:http://qdcoop.qingdao.gov.cn